25.10.11

我們的,沈佳宜


喂,曾佩茵,近來人們都提起妳了。
送我小說的那個混帳傢伙,竟然在大伙兒的面前,問我看完沈佳宜後,有沒有想起妳。



「就算沒有沈佳宜,我也會經常想起曾佩茵的。」



這答案可好?
要知道,妳不只是我的沈佳宜而已,而是那天在座很多人的沈佳宜啊!
當然,我絕對可以自信的說出這個答案,因為我沒有說謊。


昨晚看了一個電視劇。
在劇中,每當楊淇抿嘴微笑,我又想起妳了。

我們又有多久不見了?

搜尋著從前的日記,我終於知道,原來我們已經快四年沒見了。

那天的我二十七歲,妳二十六歲。
現在的我三十歲,妳二十六歲。


怎樣,結婚了沒有?
我還是老樣子。

對,給妳說中了。
我還是,一個人靜悄悄的生活著。

毫無辦法的生活著。




記得陳永恆嗎?
就是當年我最好的朋友,也是除了我以外,和妳最接近的男孩。

他也快結婚了。


說起來真有點好笑。
早些日子,我夢見我們三個人在學校的圖書館溫習。
妳坐在中間,我和恆坐在兩旁。你的右耳和我一起聽著Discman,左耳卻聽著他的。

醒來後,我嚇得滿身是汗。
我知道,那不是夢,而是記憶的一部份。

然後,我想起了很多事情。

我想起了,我們三個人經常一起外出。
我想起了,妳只會和我一起吃早餐,然後一起上學。
我想起了,我和恆為了妳沒有打過架,卻不斷在籃球場上一對一。
我想起了,每晚我會換十個一元硬幣,然後在油站旁的電話亭跟妳聊天。
我想起了,我不希望在電話內使用三人會議,我們經歷了接近一世紀長的吵架。
我想起了,有天晚上,妳說最信任的人是我,然後是一個很長很長的擁抱。
我想起了,在妳離開香港前的那晚,大伙兒都在妳家,而和妳在房內睡的是阿恆。
起了,那晚我在妳家的洗手間內,對著馬桶在哭,一拳一拳的打在牆上,滿手是血。
起了,站在離境大堂呆著,不願離開的,是我和阿恆。


起了,原來我也熱血青春過。


突然,我很想立刻到加拿大找妳。
參加妳的婚禮也好,看妳的兒女們也好,我真想可以親口的感謝妳。



「儘管好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但我還得非常感謝妳,曾佩茵。要不是妳,我的青春就好像從沒有地址一樣,無法在十多年後慢慢尋回。」








「大概十年後,我們會再見的吧。」
到了那時,我三十六歲,妳二十六歲。


我會永遠愛著沈佳宜,我一個人的沈佳宜。















我看著2011年的四篇文章,原來分別代表了四個我真正喜歡過的女孩。
很有可能,我已無法再這樣毫無保留的了。